辽宁省商务厅关于指导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0〕44号)

来源: 辽宁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20-02-04 点击:993

发布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20-02-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辽商电商函〔2020〕44号
实施日期: 2020-02-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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