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1-21 点击:1371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着力推动“上海制造”高质量发展,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整体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保障“十三五”期末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HACCP体系,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对辖区内未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的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引导和督促其参照本《实施指南》或GB/T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及时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
附件: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
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