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64号建议的答复(国市监议〔2019〕14号)《关于加强网络外卖订餐监督管理力度的建议》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9-12-05 点击:1711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9-11-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市监议〔2019〕14号
实施日期: 2019-11-1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华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订餐监督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订餐发展迅猛,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但随着订餐量激增和订餐平台的快速扩张,网络订餐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暴露出来。针对网络订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持续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2017年11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网络订餐提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办法》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出台地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2018年8月、2019年3月,三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针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平台限期整改,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摸底、备案工作,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平台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负责人进行约谈,制定入网审查要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督促平台落实备案、审查登记、公示等责任义务。

    (三)强化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属地实际,强化监管措施。北京研发“网络订餐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市、区、所监管体系,全面逐一开展线上线下巡查,实现“以网管网”工作机制。浙江建立“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入网餐饮单位线下检查。江苏、山东等地重点对网红餐饮食品加大监管力度,实地检查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网络餐饮食品抽检列入抽检计划,积极开展“你点我检”等随机抽检活动,加大网络餐饮食品抽检力度。

    (四)开展专项检查。《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网络订餐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净网”“清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集中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检查中,针对无证入网经营、线上公示信息不全、线下实体店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9230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8.5万家,取缔无证经营9375家,立案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583件,立案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14153件,累计罚没金额7929余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网络订餐食品质量、无证经营、卫生状况差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针对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大宣传力度。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当中,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从国家、地方、社会等多个层面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技术技能培训等,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消费者社会监督意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加强对各地的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审查,确保平台线上商户是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二是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后厨环境卫生、加工制作过程等的管理,保持线上销售的餐饮食品与线下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

    (三)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协同监管,确保线上线下违法行为同步治理。一是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施线上监测,筛查平台商户证照等信息,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二是开展网络订餐线下同步治理,建立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台账,开展线下检查,加大对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的检查力度。开展线下无证餐饮综合治理,消除网上无证经营源头。将网络餐饮食品列入抽检计划,进一步加大网络餐饮食品抽检力度。

    (四)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落实审查责任,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等突出问题从重处罚。对涉及的违法经营者在各平台同步清理,对涉及的平台同步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保持对违法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五)强化社会共治。一是指导推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放许可数据,推动平台提高审查的准确率。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从业者、新闻媒体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鼓励消费者举报线上公示信息不实、线下实体店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鼓励外卖骑手举报配送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实际取餐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饮店铺。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开加工制作过程。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动搜索分析平台上消费者食品安全负面评论,开展自查。通过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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