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监督函〔2019〕835号)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11-27 点击:1149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11-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卫办监督函〔2019〕83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监督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指导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力,促进消毒产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组织起草了《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4月23日至5月25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执法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多次研究论证并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djcxc2018@126.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邮编:100044)。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687919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

  3.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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