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10-28 点击:101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安徽实际,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cjjcc2019@163.com提交意见或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和沟通。
征集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联系电话:0551-63356994。
附件: 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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