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更新时间:2019-10-23 点击:980
各苏米核心企业、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统一苏米品牌形象,规范苏米标识和包装管理,省协会组织制定了《苏米集体商标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为确保新米上市用上苏米新包装,务请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抓紧设计包装式样,并注明设计公司、印刷厂家报省协会审核颁发苏米包装准印号。
联系人:何广龙
联系电话:025-89667160,18900668001
电子信箱:113773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苏米集体商标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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