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9〕43号)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10-18 点击:873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10-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质监〔2019〕43号
实施日期: 2019-10-1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审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9〕18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的各项具体实施意见,立即停止有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强对取消许可证管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细化落实监管举措,确保将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市市场监管委将结合此次工作要求,加紧建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信息系统,研究制定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及对问题线索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规范,探索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各项工作具体部署抓好落实。

    三、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及财政支持,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认证认可、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政策宣贯,确保生产许可证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能够得到切实落实。市审查中心要进一步组织充实相关产品的审查人员队伍,及时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生产许可证的后置现场审查及全覆盖例行检查工作。

    四、各相关单位要在工作中注重总结近两年来贯彻落实许可证改革一系列政策过程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完善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管委。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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