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9-27 点击:914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部署,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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