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431号)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8-20 点击:1212

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市监办函【2019】43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的对象是:全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企业任用或者授权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人员。

  二、考核内容。我省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统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编写发布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详见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告)作为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式。监督抽查考核统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食安员抽考APP” (下载和使用方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告)。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可以独立进行,也可以与食品生产许可、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宣传培训等其他工作结合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各市、区县局,街道、乡镇监管所确定负责抽查考核的监管员(一个单位可设置多个监管员),监管员下载“食安员抽考APP”进行账号注册(使用手机号码注册)。

  (二)各市局将监管员信息(见附件1)收集报省局,省局统一汇总交给APP平台技术人员,进行角色、权限设置。

  (三)各市局将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见附件2)收集报省局,省局统一汇总交给APP平台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导入。

  (四)辖区监管员发起抽查考核并通知企业,企业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下载“食安员抽考APP”进行账号注册(也可事先下载注册)并参加考核。

  前三项属于基础性程序工作,完成后,每次抽查考核只需按第四项进行。

  五、考核指标

  (一)监督抽查考核原则上每人考试题目不少于30道,答对率90%及以上为合格。

  (二)到2019年底,各市监督抽查考核的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不低于9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要加强对抽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帮助指导监管员尽早注册账号、尽快熟悉软件,积极部署对企业开展抽查考核工作,督促抽考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安排补考合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考核指标。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市、区县市场监管局,街道、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监督抽查考核的公告和省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告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帮助指导企业熟悉软件使用,主动接受抽查考核。鼓励企业使用总局发布的题库和“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信息上报。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9月1日前将附件1、附件2汇总报送至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邮箱。抽查考核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局。

  联系人:周霖 计洋

  联系电话:0551-62999703 6335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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