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安徽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等6件委文件失效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络平台 更新时间:2019-06-28 点击:1102

发布单位: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7-01-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决定对《安徽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等6件委文件宣布失效。

  1.《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相关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卫监秘[2004]157号);

  2.《安徽省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皖卫地[2005]93号);

  3.《安徽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皖卫监[2008]31号);

  4.《安徽省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细则(暂行)》(卫监秘[2009]524号);

  5.《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皖卫人[2010]37号);

  6.《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卫人[2010]37号)。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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