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25 点击:1396
有关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按照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提出的云茶产业发展“八抓”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云茶产业发展“八抓”工作推进方案》。现予印发,请共同抓好落实。
相关推进落实情况,请于每季度末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反馈省绿办。联系人及电话:罗玲,0871-65411683;电子邮箱:LSSPPBGS@163.COM。
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云茶产业发展“八抓”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按照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提出的云茶产业发展“八抓”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抓古茶山管理和古茶树保护
(一)全面深入开展古茶树资源普查,2020年前建立完整准确的全省古茶树资源档案库。(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2019年内制定《保护古茶山和古茶树资源指导意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步骤和要求,以集中连片古茶树为核心,结合地理气候、立地条件、茶树特性、历史传统、民族文化等因素,划定全省古茶园(山)管理保护区域,并选择若干规划缺失、无序建房严重、古茶树保护形势紧迫、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庄开展试点。(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总结各地已有法规和省级试点工作经验成果,尽快制定出台全省古茶树保护利用的地方法规。同时,各州市加强已有相关法规落实,规范古茶树资源管理科学保护及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抓基地有机化
(一)加大茶园基地、茶叶产品、茶叶加工的有机、绿色认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的申报和拨付管理,力争到2022年全省有机认证茶园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年内引入2-3家国内外有资质的有机认证机构入驻云南,严格落实认证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有机茶园、有机茶产品的认证工作。每半年发布一次有资质的有机认证机构名单和在有效内的有机认证产品清单,并强化茶产品市场监督。(省绿办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共同负责,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引导各地发展有机茶产业联盟,扩大联盟覆盖面,加强全省有机茶生产主体行业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生产标准、区域品牌和服务平台,提高云茶产品竞争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抓茶叶初制所全面规范化
(一)根据《云南省全面规范茶叶初制所建设行动方案》对辖区内茶叶初制所进行普查建档。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规范化茶叶初制所全部建档管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引导全省已有茶叶初制所按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进行提质改造,新建的茶叶初制所严格按照《规程》建设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茶叶初制所,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登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大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规范化茶叶初制所积极申报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抓龙头企业和名茶庄园
(一)组织开展2019年“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对2018年、2019年获奖涉茶企业开展重点宣传推介,鼓励获奖企业积极宣传企业品牌。(省绿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小巨人的意见》(云政办〔2015〕90号),推进合作银行落实培育农业小巨人金融服务书,引导鼓励合作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大对茶企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云茶企业和茶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撬动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满足云茶产业的资金需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配合)
(三)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12年)的通知》(云政办〔2019〕2号),优选5家左右茶业“金种子”企业重点培育,推动上市、挂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云南证监局配合)
(四)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名茶庄园,推动茶旅结合,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加强宣传推介和线上销售。(有关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五、抓可追溯体系建设
(一)抓好茶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2019年在获得“10大名茶”的企业和省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进行试点,2020年底,实现“一品一码”的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规范化茶叶初制所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初制茶产品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鼓励规范化茶叶初制所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将2018、2019年度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茶”获奖产品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重点,到2020年底,完成“10大名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抓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
(一)将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所有权依法变更至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发挥证明商标区域品牌作用。(省绿办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引导鼓励各茶区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努力提升全省现代生态茶园的品牌价值。(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三)加强已有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开展普洱茶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护云茶品牌良好形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抓名牌产品
(一)推动建设“普洱茶地理标志+名山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的品牌体系,打造“绿色云茶”整体品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做好2019年“10大名茶”评选工作,从评选启动之时同步开展宣传造势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政府新闻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提升茶博会档次和水平,打造品牌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云茶展销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政府新闻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高标准建设运营昆明机场“10大名品”展示销售中心,设置“10大名茶”展销专柜,在展销中心定期开展茶艺表演、品茗等茶事活动(云南机场集团牵头,省绿办配合)
(五)组织“10大名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扩大云茶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制作云茶产业专题纪录片和形象片,利用多种平台进行云茶形象宣传。(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政府新闻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抓全产业链建设
(一)加快推进中国普洱茶中心暨中国普洱茶博物馆项目规划建设,力争2020年完成主体功能项目建设。(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绿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将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建设项目作为茶旅融合示范项目和兴村强县示范行动重点予以扶持。实施好2019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根据各地优势和特点,打造一批有主题、有特色、有鲜明三产融合元素的茶叶特色小镇。(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制定2019年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实施方案,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优势品牌,实施重点项目,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发展动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整合省内科研单位及茶叶企业资源力量,组织实施“云茶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牵头,省农科院、云南农大、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五)按照交易场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规范设立审批程序,优化调整股权结构,完善云南国际茶叶交易中心定位和功能,推动云南茶叶交易市场有序整合,做好产业链服务工作。(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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