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9〕102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更新时间:2019-04-04 点击:974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日期: 2019-03-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农牧医发〔2019〕10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我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牧发〔2019〕8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2019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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