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农办发〔2019〕14号)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3 点击:1223

发布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4-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鄂农办发〔2019〕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稳生猪、防疫病、减兽药、治粪污、调结构为重点,围绕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湖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畜牧生产平稳发展,畜禽养殖结构逐步优化。畜禽规模养殖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继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指导养猪场户特别是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落实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改善防疫条件,主动加强防疫管理,确保生猪产业安全稳定。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自检排查,强化屠宰全过程生物安全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等关键防控措施。严格规范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

  2.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6种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加强动物疫苗计划、采购、调拨和使用监督管理。继续推行重大动物防疫“先打后补”工作。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兽医实验室考核和能力比对工作,提升县市疫病监测和检测能力。持续推动规模养殖场疫病净化试点工作,促进试点规模场“一场一策”净化工作落实落地。

  3.扎实抓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全面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制定布病净化考核评估标准,着力抓好宜昌市布病净化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畜间布病净化区域,有效降低畜间布病阳性率。落实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成全年血防工作目标任务。

  (二)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加快实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落实配套政策支持,继续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贯彻落实《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工作考核,强化检查督办。持续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回头看”,巩固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确保不复养不反弹。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实现“一场一策”,建立台账制度,治理一个,销号一个。

  5.探索多种资源化利用模式。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养殖场畜禽废弃物产生情况,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指导老场改造升级,严格规范新场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综合利用的总思路,确保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6.严格规范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继续落实无害化处理“五单两账”管理措施。全面推广应用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规范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申报、核查和使用。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畜禽,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食物链。

  (三)稳步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

  7.稳定生猪市场保供给。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资金作用,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恢复产能。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支持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加强生猪产销形势研判,强化信息预警与指导服务,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给。

  8.促进畜禽养殖提档升级。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支持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植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现代家庭牧场。

  9.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抢抓机遇,继续组织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促进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发展。开展粮改饲品种适应性筛选推广,加快推进饲草产业化发展。开展草牧业典型调查,统计监测草牧业生产经营分布情况。加强饲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推动饲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0.扎实推动奶业振兴。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88号),加快推进奶业发展。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引导组织省内奶牛规模场参与全国奶牛休闲观光牧场推介活动。大力发展奶农合作组织。推广“奶农+合作社+公司”发展模式,支持和指导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提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服务能力。

  (四)着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1.强化饲料兽药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与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同步审核,强化饲料风险管控。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卫生、违禁物质及药物饲料添加剂专项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广泛宣贯《蛋鸡无抗养殖技术规范》,引导蛋鸡养殖户科学生产。全力推进兽药追溯实施工作,继续完善“楚天兽医药”APP的升级与应用,拓展监管服务功能。加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2.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继续开展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力度,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检打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强化屠宰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屠宰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继续推进“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认真抓好“两个责任清单”及“五本台账”等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屠宰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生产管理。

  14.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措施,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非洲猪瘟监督抽检等管理制度。推进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诊疗活动管理,逐步实施“一点注册、多点行医”执业兽医管理模式。

  (五)扎实推进畜牧产业扶贫

  15.对标对表落实产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好产业扶贫项目同质化和帮扶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深入开展畜牧产业扶贫情况调研,突出畜牧产业特色,发挥专家优势,做好畜牧产业扶贫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继续对37个贫困县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监控,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助力精准扶贫作用。

  (六)深入推进畜牧系统作风建设

  16.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丰富内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风险点防控和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紧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强化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等监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新风、创一流、争做‘一懂两爱’‘三农’干部”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面对新机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硬。强化敢于担当、开拓创新的意识勇气,以新作风创出新作为,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畜牧兽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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