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物编中心函〔2019〕3号)

来源: 政和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3-25 点击:2634

发布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3-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物编中心函〔2019〕3号
实施日期: 2019-04-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通知》(发改电〔2019〕 5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科财函〔2019〕236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自201 9年4月1日起,在201 7年调整条码系统维护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次调整一次性加入费、胶片制作费及系统维护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次性加入费: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
一次性加入费
原收费标准
1000元
新收费标准
800元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
缩短码一次性加入费
原收费标准
1400元
新收费标准
1200
 
胶片制作费:
原收费标准
40元/张
新收费标准
32/张
系统维护费:
系统成员类别
原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
单个企业
800元/年
 640元/年
集团公司
1200元/年
1200元/年
进出口公司
1 600元/年
1200元/年

  请各分支机构在本单位接待大厅及网站明显位置公示上述收费标准,并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条码收费标准的公示情况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编码管理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随机抽查分支机构的公示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联系人:陈 洁chenj@ancc.org.cn 010-84295460

  李 宁lin@ancc.org.cn 010-84295473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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