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19 点击:1820
各市粮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8〕114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7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省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收购工作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建立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云龙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程泽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韩华雄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成 员:武志远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大山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段新源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郭建文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杜 斌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
姜 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
吴增平 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
宋俊芳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华雄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收购的政策和决策,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全省粮食收购部门间相关业务协调落实,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点环节,通过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粮食收购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以及粮食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协调工作会,研究解决问题,促进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抓好辖区内粮食收购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粮食收购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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