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19-03-11 点击:1161
各市(州)农业农村(农业、畜牧)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做好2019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
附件: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7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新任务,以“稳生产、保供给、强安全、促转型、增效益”为目标,突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奶业振兴、特色畜禽产业发展、中小养殖户标准化改造、种养循环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行业基础平台建设等八项工作重点,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转变。
一、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持久战
一是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做好调运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车辆备案消毒等关键防控措施。实施屠宰环节及猪血粉原料饲料产品的非洲猪瘟检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指导养殖场(户)特别是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等防控措施。出台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拉网式监测排查,及早发现疫情隐患,科学实施扑杀封锁措施,努力保障不发生区域性的疫情。二是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实施全省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加强日常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努力保障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三是着力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推进布病、结核病“两病”净化场、净化区建设,整县连片推进布病净化,减少阳性畜群数量。持续加强35个县动物包虫病流行县综合防控工作,推进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要策略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炭疽历史疫区的排查和监测工作,统筹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奶牛结核病检测扑杀力度,确保人畜共患病稳定控制。
二、振兴川猪奶业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严格执行育肥猪、种猪、仔猪调运监管规定,加强生猪基础产能保护和产销形势研判,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补栏,稳定生猪生产供给。省上出台《川猪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方案》,实施现代生猪种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饲料兽药安全、屠宰加工服务、产业化发展、生猪大数据云平台、产业链融合发展九大提升工程,推进生猪强省建设。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开展猪肉供应保障专项考核,以市(州)为单位逐步实现区域内猪肉基本自给。大力发展牛、羊、禽、兔、蜂等产业,确保畜产品供给总体稳定。二是出台《四川省奶业振兴行动方案》,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大力推广学生饮用奶,带动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促进“奶农+合作社+公司”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广,推动四川奶业高质量发展。
三、做强特色畜禽产业打造川字号畜产品名优品牌
一是借助“川菜”品牌优势发展特色生猪养殖,将四川打造为全国回锅肉优质肉品供应基地,擦亮“川猪”金字招牌。二是实施好国家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调整优化蜂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推动养蜂向蜂产品生产和蜜蜂授粉农作物并重转变,提高蜂业综合效益,集中建设3—5个蜂业生产优势区。三是大力发展“土字号”“乡字号”特色畜产品品牌。推广内江猪、川藏黑猪、蜀宣花牛、南江黄羊、大恒肉鸡、天府肉鹅、川白獭兔、阿坝中蜂等地方各种特色品种,加强“三品一标”认定,提升“圣洁甘孜”“净土阿坝”“大凉山”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川系”名优畜禽品牌。
四、加强中小养殖户标准化改造促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
发挥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政策,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升级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行“产业化龙头化企业+养殖农户”的企业利益兜底、养殖户稳定增收的利益联接机制和发展模式,引导支持中小规模养殖户的分散养殖用地调整集中,共建联建与乡村宜居环境相协调的标准化养殖场,配套自动化设备和常用牧业机具,不断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2019年全省新改扩建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000个,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个以上。
五、狠抓种养协调发展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原则上按照每亩耕地承载3个猪单位配置养殖场(小区)养殖用地,配套建设粪肥还田管网、储存池、稀释池等基础设施,推动“一控两减三基本”、土壤有机质和种植质量效益提升等综合目标的实现,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据《四川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开展2018年度考核。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县工作督导,保障进度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未实施整县推进项目的生猪调出大县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工作,力争明年实现生猪调出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2019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
六、抓好草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确定的比例,争取并用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牧还草和省级配套用于草原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项目资金,加强川西北高原牧区人工种草、棚圈建设、家庭牧场建设。组织实施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推进牦牛、绵羊品种改良,优化良种结构。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研究,指导红原第二轮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试点。开展草牧业典型调查,探索平原丘区、盆周山区、高原牧区草牧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模式机制,推进草产业和牛、羊、兔、鹅等草食牲畜高质量发展,优化畜种结构。按照《四川省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4-2020年)》,在农区的肉牛、奶牛、肉羊主产区继续推进粮改饲和南方草地建设项目,培育发展集饲草(秸秆)收割、加工(青贮)、贮存、销售于一体的社会化专业组织,推进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推进饲草产业化发展。加大2015年以来南方草地建设项目实施督导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做好南方草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
七、强化行业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饲料兽药行业监管。严把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关,加强饲料兽药行业准入事前监管。严格执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事中监管。坚持饲料质量安全“全覆盖”监测,开展饲料中抗生素类药物专项监测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中药物风险评估;继续开展兽药质量、兽药残留、细菌耐药性监督抽检,检打联动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加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事后监管。二是强化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规范养殖场投入品使用、养殖档案建设专项活动,整治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禁用药物、饲喂餐厨剩余物或不执行休药期规定、不严格执行养殖档案管理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屠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对屠宰企业入场查验、瘦肉精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肉品质量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鼓励养殖企业、屠宰厂相互参股融合发展,2019年全省创建标准化屠宰厂10家。四是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探索建立地市级的生鲜乳收购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五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推进畜禽及产品检疫和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加强动物卫生公路检查站能力建设,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制度落实。严格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进区域性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八、做好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抓好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制定全省畜牧产业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台帐,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2019年,在全省160个有贫困任务的县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987个。其中在88个贫困县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590个、在45个深度贫困县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78个。二是抓好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畜牧业统计监测系统和四川生猪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生猪及其它畜禽生产价格等信息汇总分析,科学指导生产。依托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完善养殖场和粪污处理利用专业化机构的赋码备案信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的数据采集,监测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计划及进度。依托畜牧业灾情上报系统及时收集上报灾情。依托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督管理系统,收集分析上报全省奶站及相关奶牛养殖场生产数据。依托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云平台,及时收集掌握全省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等数据信息。积极探索屠宰企业在线监控的“智慧动监模式”。三是抓好项目实施及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督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实施项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确保完成进度质量。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四是抓好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组织产学研力量加强疫病防控,养殖设施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科技瓶颈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智能化设施设备和现代信息技术在生猪及其它畜禽养殖领域的应用。五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劳动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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