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我省菠萝产业调优增效的指导意见(琼农字〔2019〕42号)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3-08 点击:1330

发布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3-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琼农字〔2019〕4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农林)、热作(局、委、办、中心),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海南菠萝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色农产品调优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202号)精神,现对我省菠萝产业调优增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利用3年时间,扩大优质菠萝生产规模,力争全省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万宁、琼海市主产区台农系列等良种良苗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逐步淘汰巴厘菠萝等老品种,加快良种菠萝推广步伐。

  二、加快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建设。各菠萝主产区要加快推进台农16号、17号、金菠萝等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建设,做好品种抗病性、稳定性、一致性等提纯复壮更新换代工作,以确保优质菠萝品种种苗质量和可持续供应。

  三、做好季节调控和区域布局。利用台农系列新品种产期可调节的优势,做好不同季节上市调控和种植区域布局,避免与其他省份菠萝及本省芒果、荔枝等大宗热带水果集中上市时间“撞市”,并适度控制种植规模。我省北部、东部主推台农系列菠萝良种,南部、西部主推台农系列菠萝、金菠萝良种。

  四、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海口、万宁、琼海等巴厘菠萝传统种植区,集成应用一批先进生产技术,推广有机肥增施、农药化肥减量、土壤深犁细耕等健康栽培措施,禁止滥用膨大剂和催熟剂,创建一批老果园改种新品种标准化示范园,通过观摩培训,示范带动老果园的更新改建。

  五、建立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团队。组建由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农民工匠等组成的栽培技术服务队伍,以田间指导、室内培训、网络咨询、资料发放、品控管理等形式,为果农提供菠萝新品种催花、病虫防控、水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六、推进菠萝采后商品化处理体系建设。统一创建海口、万宁、琼海、澄迈、临高等菠萝产区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加快口感(酸甜度)、果实品质及外观分级、包装保鲜等设施建设,改变当前“大框”包装、地头卖果等低级处理模式,让好果卖好价,激励及倒逼种植环节提高产品质量。

  七、加快推进菠萝加工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进精深加工企业,开发菠萝冻干果脯、凤梨酥、酵素饮料等休闲食品,确保当季菠萝能就地加工消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从种植到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提高菠萝产业综合效益。

  八、打造菠萝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菠萝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营销推介和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以公用品牌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引领、企业品牌为支撑的菠萝产业品牌体系,以品牌建设促进菠萝产业提质增效。

  九、创建海南菠萝产业联盟。把千家万户分散的果农组织起来,创建全省强大的统一品控、营销平台和种植信息大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更为专业的生产标准、农资及农机的服务,推进产业专业分工和优势互补,提高菠萝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产业联盟整合政府、金融、保险、科研、媒体等资源,为海南菠萝产业发展服务。

  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菠萝主产市县要加大对菠萝产业良种化繁育、标准化示范、专业化服务、产后商品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财政扶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本进入菠萝品种调优增效领域。

  联系人:祝英武,电话:65339341。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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