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卫食品函〔2019〕76号)

来源: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3-05 点击:1229

发布单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2-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卫食品函〔2019〕7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统筹做好2019年度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卫食品综便函〔2019〕40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现就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出安排,请各地结合重点任务和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着力保障标准的安全可靠、科学合理

  (一)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制定《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要求,提高标准研制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甘肃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专家”在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及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开门研制标准,强化各方广泛参与标准的工作机制,有效调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的积极性。同时,动员食品生产等社会相关领域积极申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今后组织专家评审、制定地方标准做好储备。在完成相关实验的基础上,争取发布《苦水玫瑰》地方标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必须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定期组织专家组跟踪评价已备案的企业标准。推进职能和作风转变,在标准备案工作中切实落实“最多跑一趟”的要求,更好地为社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力度。继续加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标准咨询解答、指导的能力,采取培训、座谈、专家咨询等方式,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结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现状,2019年侧重选取乳及乳制品和酒类作为跟踪评价重点内容,加强和牵头省份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建立完善省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协作组长效机制。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整体衔接,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估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持续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制定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科学监测,依法报告。各级要做好分级培训,对从事监测工作的医务人员做到全员培训,特别是社区、乡镇的基层医务人员。逐步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监测报告敏感性,构建覆盖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继续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

  (二)加强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按照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检测。针对我省存在核污染因素,开展核设施等敏感地区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监测。在完成国家计划基础上,选择甘肃地方特色产品开展监测,真正掌握我省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加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为研究制定地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调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学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技术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调能力,切实履行在事故报告、现场流调、医疗救治等方面的职责。继续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风险交流工作。

  (四)健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作用,加强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质量控制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研判与通报会商,积极发挥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对风险管理和健康宣教的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预警交流和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或通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加强各级食品营养工作

  (一)全面推动实施《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完善标准体系。组建甘肃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宣传贯彻及开展居民营养指导和干预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制定工作规则,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针对《计划》研究制定2019年重点工作。积极争取经费,逐步建立营养健康省级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指导,科学引导消费,开展健康食堂、临床营养干预等试点示范建设,试点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检测。

  (二)提高营养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兰州大学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营养技术工作体系和队伍,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医疗卫生人员、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的营养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参与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和方法研究,探索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

  (三)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营养监测工作。做好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深入分析当前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大力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好学校营养改善指导工作,科学指导营养供餐,不断提高学生健康素质。

  四、积极开展食药物质基础研究工作

  (一)继续加强食药物质基础研究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发挥省级食药同源物质研究中心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食药物质基础研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尽快修订出台《食药物质目录》,以促进我省当归、党参、黄芪等研发新产品,增加经济附加值。

  (二)继续做好全省药膳食疗示范基地试点建设与培训工作。

  在以往开展药膳食疗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研究编制药膳食疗培训大纲和教材,持续推动培训规范开展。在省中医院、省二院、省肿瘤医院率先开展省级药膳食疗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工作,发挥药膳在临床康复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五、紧密结合职责,贯彻落实健康扶贫相关决策部署,做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扶贫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以“重预防,少生病”为目标,规划设计帮扶项目,促进贫困地区食品健康产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省疾控中心要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风险监测、“两州一县”定点扶贫项目检测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等活动,重点宣传毒蘑菇及菜豆中毒防范,食物安全加工和科学存储,以及居民膳食宝塔等;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科普讲座,广泛推广2016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促进贫困地区人群形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的良好生活方式。

  六、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导评估。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实际,统筹安排,强化问题导向,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专题研究部署,在工作体系、能力建设、制度创新、强化重点领域等方面着力攻关。通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导计划,开展督查评估,将标准管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营养健康四个方面作为督导主要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实验室开放日等专题活动和日常宣传,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积极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