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晋粮安函[2019]5号)

来源: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1-08 点击:1118

发布单位: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9-01-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粮安函[2019]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局直属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一规定两守则”和“两决定一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省局直属单位和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考核内容:省局直属单位依据《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省局直属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所列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评分;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关于印发<安全储粮责任制考核指标>和<安全储粮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晋粮储字〔2018〕108号)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照年度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考核自评工作,并形成年度考核书面报告材料。主要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以及自评得分情况等。

  (二)各单位要如实总结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准备印证材料以备省局查验,不得在考核中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要于1月10日完成考核自评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年度考核报告。省局直属单位同时将《考核评分表》一并上报。 附:《省局直属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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