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1-04 点击:1078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1-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9年第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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