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0-18 点击:1638
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你局辖区部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在国家风险监测中检出塑化剂超标(名单详见附件)。请你局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2018〕100号)要求,在2018年11月10日前监督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完成自查,在11月30日前,将塑化剂超标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及监督检查情况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 系 人:云韵
联系方式:0991—2631252(兼传真)
电子邮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