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家特色小吃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9-12 点击:1401

发布单位: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9-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振兴农家特色小吃产业,弘扬农村特色美食文化,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决定组织编印《舌尖上的乡愁——浙江农家特色小吃100例》宣传册,并继续开展寻找“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舌尖上的乡愁——浙江农家特色小吃100例》

  各地择优推荐的当地农家特色小吃,应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历史文化悠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推荐1个。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认真填写《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表》(见附件1),连同小吃成品照片2张以上(照片要求清晰、美观,能体现产品特色,大小在5M以上),报市农业部门。

  我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录并编印《舌尖上的乡愁——浙江农家特色小吃100例》宣传册。同时,将联合都市快报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并择优在2018浙江农业博览会、浙江(南京)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上进行展示展销。

  二、寻找“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活动

  “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与《浙江农家特色小吃100例》推荐工作一并开展,不需要另行推荐上报。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初评(10月中旬)。我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农家特色小吃进行严格筛选,确定20个2018“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入围名单。已获得2017“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称号的将不再参选。

  (二)网络投票(11月上旬)。组织新闻媒体对20个入围农家特色小吃进行宣传,并在浙江农业微信上进行公开投票。

  (三)组织评审(11月21日)。组织专家、媒体代表进行现场评审,最终按照网络投票占20%、专家投票占60%、媒体投票占20%的比例计票,推荐产生2018“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对获得2018“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称号的申报主体授予证书和奖牌。

  (四)展示展销(11月下旬)。在2018浙江农业博览会新农都会展中心小吃展区,展示展销2017“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入围2018“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的20个小吃等百个农家特色小吃。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各市要严格把关,加强督促指导,并于9月28日前将所辖县(市、区)报送的推荐表和照片,以及《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优农中心。

  联系人:王慧智、乔婉霞;联系电话:0571-86757090。

  附件:1.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表

  2.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表

产品名称 主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小吃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小吃介绍(包括历史文化背景、制作原料及技艺、产品口味及特色,要求文字详实,可读性强等,400字左右)  
政府扶持情况(政策、资金、机构、队伍等)  
是否申报“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  
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 地市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

  附件2

  浙江农家特色小吃推荐汇总表

小吃名称

主管单位

推荐生产企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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