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04 点击:2324

发布单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3-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万盛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各片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规范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市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区县分局应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至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各单位应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至本单位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

  附件:《重庆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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