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办〔2018〕16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03 点击:1125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食品经营办〔2018〕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夏秋季是学校食物中毒易发季,秋季开学期间是学校食物中毒多发期。为强化学校食堂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2018年度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护校行动”方案》(赣教勤字〔2018〕5号)《关于加强暑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食品经营〔2018〕11号)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27号)等文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维护师生健康权益,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于10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连同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护校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查、2018年秋季开学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等工作情况,一并报省局食品经营监管处。

  联系人:康明

  电 话:0791-88555371

  邮 箱:599268786@qq.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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