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8-07-13 点击:1487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德国为禽流感无疫国家,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7年联合发布的第887号、2014年第37号、2014年第119号公告对德国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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