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玻利维亚藜麦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87号)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8-07-10 点击:1724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07-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87号
实施日期: 2018-07-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与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藜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允许玻利维亚藜麦输华。玻利维亚输华藜麦应符合《进口玻利维亚藜麦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进口玻利维亚藜麦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附件

  进口玻利维亚藜麦检验检疫要求

  一、允许进境的产品

  在玻利维亚种植和加工的藜麦谷物(Chenopodium quinoa Willd.)(包括去皮藜麦籽粒、藜麦粉、藜麦片)。

  二、生产设施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藜麦生产加工设施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经玻利维亚农村发展与土地部(SENASAG)注册并推荐,经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

  三、植物检疫要求

  (一)玻利维亚输华藜麦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由SENASAG检验检疫合格。

  (二)玻利维亚输华藜麦不得带有下列检疫性有害生物:谷实夜蛾Helicoverpa zea、番茄黑环病毒Tomato black ring virus、异常珍珠线虫Nacobbus aberrans、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不实野燕麦Avena sterilis、刺蒺藜草Cenchrus echinatus和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三)玻利维亚输华藜麦不得带有土壤,不得混有杂草种子、其他谷物和植物残体等杂质。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玻利维亚输华藜麦须随附SENASAG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并注明具体产地。

  五、包装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藜麦必须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干净卫生、新的材料包装。每一包装应以清晰的中文字样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藜麦的品名、加工厂、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等可追溯信息。

  六、熏蒸要求

  玻利维亚输华藜麦出口前经SENASAG检验发生活虫时,应进行熏蒸处理,以保证藜麦中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其他活虫。熏蒸处理的温度、时间、药剂等信息在随附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七、其他

  获得注册登记的玻利维亚输华藜麦生产企业名单、玻利维亚输华藜麦熏蒸药剂及方法、植物检疫证书样本,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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