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29 点击:1416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四川省食品安全办起草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附件3)。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7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610000,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座,收件人:陈炼)。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28-8678571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acjb@163.com
附件:
1.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表
3.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
4.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2018年版)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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