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8〕51号)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4-04 点击:1538

发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3-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农委〔2018〕5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精神,扎实推进本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6月3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上海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走质量兴农之路,根据《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质量为导向,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是上海的生命”的理念,发挥质量在农业供给测结构性改革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全面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创新方式方法、政策投入、资源配置,推动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坚持高标准引领。坚持绿色导向,加快标准化在农业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农产品的种类,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切实推动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生产管理方式的变革,推动本市农业走上一条产品绿色、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道路。

  (三)坚持树品牌增效。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为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组合供应链,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打造更多鲜明上海特色的绿色优质品牌,让绿色优质成为本市地产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形成以品牌发展增创质量优势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四)坚持严监管护航。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围绕源头治理、过程管理,依法监管,全程监管,进一步促进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农民和消费者权益。

  三、主要任务

  (一)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开展涉及产地环境治理标准、化肥农药减量化标准、种养殖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农机化生产作业技术规范等方面的20项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研究工作。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27个,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40个。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2个,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基地2个。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2-3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实施畜禽屠宰企业分类管理,推进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深化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在本市范围内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追溯行动。配合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地产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肉类、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和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以及产地环境监测(包括风险监测、监督抽查),针对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开展种植业生产环节的投入品隐性成分、用药情况分析,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及病原微生物摸底排查,水产养殖环节风险排查,种养结合模式下重金属的富集风险评估等。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加大督导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应用。继续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强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条件、手段和业务能力。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假劣农资、水产苗种和“两鱼一虾”(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禁限用药物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农业生产档案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组织购入、贮存、使用农药产品追溯制度,进一步扩大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试点范围,实现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50%以上可追溯。以农药和肥料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浦东新区、金山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推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全覆盖。充分利用“上海三农”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上农APP、《东方城乡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质量兴农的良好氛围。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行动。发挥浦东新区、金山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用,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力。推进上海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和嘉定区、崇明区第二批安全县创建,按照创建标准做好核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监管名录,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围绕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建立准入备案制,规范农资销售渠道。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继续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推广商品有机肥、缓释肥、配方肥,推广绿肥和深翻。加大测深施肥机械、喷杆式植保机械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试点农用无人机植保,提高绿色农机化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冬季深翻休耕轮作,改善土壤质量。开展设施菜田土壤质量保育工作,推进实施2万亩。实施蔬菜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在全市建设与完善8个示范点。继续示范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完善65个示范基地。支持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其中粪尿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推进崇明区整区建设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探索畜禽养殖场全粪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扩大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农业领域的利用量。继续开展耕地质量与农产品协调监测工作,采集100个点的土壤与农产品,开展重金属检测,加强农产品风险防控。在全市推进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水面覆盖率达20%。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循环水、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推广。加强养殖用水环境监测,推进水产养殖减排减药,试点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工作。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着力培育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落实农业部关于品牌强农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各区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参照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管理机制,建立市级品牌目录。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培训,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力。继续做好上海名牌(农产品)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组织行业协会评选上海农业百强品牌。组织举办农业品牌发展论坛,通过网站、媒体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全年计划组织开展7场上海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包括:草莓、西瓜、葡萄、大米、大闸蟹等农产品,加强对“光明”、“松林”、“明珠湖”等畜牧品牌的培育,着力提升本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工艺研发与市场推广,全年开展2-3次马铃薯品牌推广活动。

  (七)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强化质量兴农技术创新,重点推广水稻、蔬菜、瓜果等优质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和秸秆、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清洁、健康养殖技术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等单位,加快选育出有市场应用价值的突破性动植物新品种(系)。开展水稻、绿叶蔬菜、瓜果、果业、食用菌、花卉、生猪、中华绒鳌蟹、虾类、鲜食玉米等10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丰富农产品的种类、花样。强化农机、农艺、信息化技术融合,推进粮食、蔬菜、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化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科技示范重点区域建设,集成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

  (八)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完成2017年4516户家庭农场报备工作和100户农业部重点监测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做好2017年农业产业化统计工作。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运行监测和示范评定工作。指导各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进一步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探索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为重点,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年计划培育3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一支与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本土化为主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结合上海实际,推广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

  (九)绿色食品发展行动。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制定一批适合本市农业生产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指导农民按照绿色食品进行生产。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认证和日常监管的要求,培训一批懂标准、会生产、精监管的企业内检员、认证检查员和监管员队伍,每年对绿色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8学时,对企业内检员培训不少于16学时,市级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不少于10人经过检查员和监管员培训,各区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不少于10人经过检查员和监管员培训,并进行注册。加快推进本市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力争绿色食品认证率年内达到1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业质量年工作,围绕质量年九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努力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果,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切实取得成效。

  (二)加强培训指导。要加大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推广,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整治。围绕质量兴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加强经验交流,破解难题,确保农业质量年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引导宣传。依托政务网站、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对“农业质量年”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大力宣传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品鉴评优、展销展示等互动方式加深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的了解。要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好举措、好方法、好成效,及时报送简报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的协调、引导、促进功能,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四)加强评价考核。本次“农业质量年”九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将作为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依据。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各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上海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安排表

  附件

  上海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安排表

 行动名称    序号    分解任务    实施部门    时间节点 
  (一)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    1    开展涉及产地环境治理标准、化肥农药减量化标准、种养殖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农机化生产作业技术规范等方面的20项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研究工作。    监管处、安全中心,相关产业办    一季度,二季度 
  2    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27个,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40个。    蔬菜办、种植业办,相关区    全年 
  3    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2个,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基地2个。    畜牧兽医办,相关区    全年 
  4    深化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在本市范围内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    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5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2-3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农机办,相关区    全年 
  6    实施畜禽屠宰企业分类管理,推进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畜牧兽医办,相关区    全年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追溯行动。    7    配合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地产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肉类、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和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以及产地环境监测(包括风险监测、监督抽查),针对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    监管处、蔬菜办、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8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开展种植业生产环节的投入品隐性成分、用药情况分析,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及病原微生物摸底排查,水产养殖环节风险排查,种养结合模式下重金属的富集风险评估等。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加大督导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处、蔬菜办、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9    做好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应用。    监管处、蔬菜办、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    全年 
  10    建设本市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100家水产养殖合作社(场)生产过程电子化。    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11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    监管处、蔬菜办、  种植业办、畜牧办、水产办,安全中心,相关区    全年 
  12    强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条件、手段和业务能力。    监管处,相关区    全年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3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假劣农资、水产苗种和“两鱼一虾”(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禁限用药物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监管处、法规处,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总站、市渔政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区农委执法大队    全年 
  14    加强对农业生产档案的监督执法。    监管处,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总站、市渔政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区农委执法大队    全年 
  15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组织购入、贮存、使用农药产品追溯制度,进一步扩大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试点范围,实现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半数以上可追溯。    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市农技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区    全年 
  16    以农药和肥料、农机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资、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种植业办、农机办,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总站、市渔政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区    全年 
  17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浦东新区、金山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推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全覆盖。    监管处、法规处,相关区    一季度,二季度 
  18    充分利用“上海三农”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上农APP、《东方城乡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质量兴农的良好氛围。    信息中心,相关区    全年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行动。    19    发挥浦东新区、金山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用,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力。    监管处,相关区    一季度,二季度 
  20    结合上海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上海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做好嘉定区、崇明区第二批安全县创建核查验收工作,推动农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    监管处,相关区    二季度,三季度 
  21    按照创建标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监管处,相关区    全年 
  22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监管名录,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监管处,相关区    一季度,二季度 
  23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围绕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建立准入备案制,规范农资销售渠道。    监管处,相关区    一季度,二季度 
  24    助推都市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    监管处,相关区    全年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25    继续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推广商品有机肥、缓释肥、配方肥,推广绿肥和深翻。    种植业办、蔬菜办、农机办,相关区    全年 
  26    加大测深施肥机械、喷杆式植保机械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试点农用无人机植保,提高绿色农机化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冬季深翻休耕轮作,改善土壤质量。    农机办、相关区    三季度、四季度 
  27    开展设施菜田土壤质量保育工作,2018年推进实施2万亩。实施蔬菜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2018年在全市建设与完善8个示范点。    蔬菜办,相关区    全年 
  28    继续示范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完善65个示范基地。    蔬菜办,相关区    全年 
  29    支持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其中粪尿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    畜牧兽医办,相关区    全年 
  30    推进崇明区整区建设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探索畜禽养殖场全粪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扩大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农业领域的利用量。    农机办、畜牧兽医办、蔬菜办,相关区    三季度,四季度 
  31    继续开展耕地质量与农产品协调监测工作,采集100个点的土壤与农产品,开展重金属检测,加强农产品风险防控。    种植业办、监管处,相关区    二季度,三季度 
  32    在全市推进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水面覆盖率达20%以上。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循环水、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推广。加强养殖用水环境监测,推进水产养殖减排减药,试点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工作。    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33    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着力培育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    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34    落实农业部关于品牌强农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各区开展农业品牌建设。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全年 
  35    参照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管理机制,建立市级品牌目录。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二季度 
  36    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培训,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力。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二季度 
  37    继续做好上海名牌(农产品)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组织行业协会评选上海农业百强品牌。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四季度 
  38    组织举办农业品牌发展论坛。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三季度 
  39    通过网站、媒体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着力提升本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全年 
  40    全年计划组织开展7场上海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包括:草莓、西瓜、葡萄、大米、大闸蟹等农产品,加强对“光明”、“松林”、“明珠湖”等畜牧品牌的培育。    经济商务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41    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工艺研发与市场推广,全年开展2-3次马铃薯品牌推广活动。    经济商务处,相关区    全年 
  (七)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    42    强化质量兴农技术创新,重点推广水稻、蔬菜、瓜果等优质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和秸秆、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清洁、健康养殖技术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    科技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相关区    二季度,三季度 
  43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等单位,加快选育出有市场应用价值的突破性动植物新品种(系)。    科技处,相关区    全年 
  44    开展水稻、绿叶蔬菜、瓜果、果业、食用菌、花卉、生猪、中华绒鳌蟹、虾类、鲜食玉米等10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丰富农产品的种类、花样。    科技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二季度,三季度 
  45    强化农机、农艺、信息化技术融合,推进粮食、蔬菜、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化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科技示范重点区域建设,集成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    科技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相关区    全年 
  (八)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46    完成2017年4516户家庭农场报备工作和100户农业部重点监测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做好2017年农业产业化统计工作。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一季度 
  47    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运行监测和示范评定工作。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下半年 
  48    指导各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进一步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二季度 
  49    探索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    市场信息处,相关区    下半年 
  50    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为重点,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年计划培育3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一支与现代都市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本土化为主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社发处,相关区    全年 
  51    结合上海实际,推广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    综合处,相关区    全年 
  (九)绿色食品发展行动。    52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制定一批适合本市农业生产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指导农民按照绿色食品进行生产。    监管处、安全中心、相关产业办,相关区    二季度,三季度 
  53    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    监管处、安全中心    全年 
  54    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认证和日常监管的要求,培训一批懂标准、会生产、精监管的企业内检员、认证检查员和监管员队伍,对绿色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8学时,对企业内检员培训不少于16学时,市级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不少于10人经过检查员和监管员培训,各区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不少于10人经过检查员和监管员培训,并进行注册。    安全中心,各农技推广部门,相关区    全年 
  55    加快推进本市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力争绿色食品认证率年内达到10%。    监管处、安全中心、种植业办、蔬菜办、水产办、畜牧兽医办,相关区    全年 

 

  备注:在各分解任务的实施部门中,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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