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4-04 点击:2241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制定了《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的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三大板块,合力奏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一)主题引领“三序曲”。
1.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鼓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省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杭州市设立主会场,采取政府主办、省属企业协办,有关部门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有奖问答、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咨询现场将设立安全生产互动体验馆,通过VR虚拟现实技术模拟体验事故场景,设置安全互动游戏,增强参观的趣味性和娱乐性。活动现场还将进行网络直播,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观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二)素质提升“三连奏”。
1.实施“七进”扩面提质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组织制定符合当地特色“七进”活动标准。开展“七进”精品示范点轮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供各地参考借鉴,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编印发放通俗易懂、实用适做的《公众安全知识读本》,发放至各基层单元,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的力度,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文艺汇演,有针对性提高农民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2.实施体验式安全教育行动。根据《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和安全教育基地”和八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作为‘七进’活动的重要载体”的要求,各地可以采取多渠道筹措、多主体投资、多来源供给的方式,建设主题鲜明、便于感知的安全生产体验馆,同时利用现有的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安全生产月”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组织人员积极参与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实施安全宣传助力电商行动。电商是浙江的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的安全隐患,为提高电商行业在生产、仓储及物流全流程环节的安全水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电商行业发展特点,致力于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牢牢抓住“人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减少隐患。宁波、义乌等“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更要结合本地特色,针对性组织开展国际商人系列安全宣传活动。
(三)媒体融合“三重唱”。
1.唱响网络安全月之歌。借助“浙江安监”及各地市的微信公众号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月联动活动。开发安全生产微信语音小程序,围绕《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开展线上语音口令游戏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表情包全民互动活动,设计制作一套安全生产表情包,以更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制度,以亲民的形象贴近群众生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对答擂台“头脑风暴”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参与以上活动。
2.吹响安全宣传精品结集号。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创意征集,并将优秀作品报送省安委办,其中杭州、宁波、温州报送不少于2个,其他市不少于1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动反映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征集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选送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各地于5月15日前至少报送1部。对于优秀作品,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局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3.拉响事故警示教育之笛。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各地要结合当地行业特点和事故案例,自主选择一个行业领域,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精品,并在学校、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以及新媒体平台播放。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岗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实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内容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特点,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三个专题行活动,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
(一)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全省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安全发展城市”推进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题行。深入基层,调研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难题之法,总结提炼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大力推广社会化服务。加大对“智慧用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宣传好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浙江样板”。
(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题行。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六大攻坚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采访和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做到全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尤其是宣传、教育等八部门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