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粮调〔2018〕7号)

来源: 福建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3-22 点击:1383

发布单位:福建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1-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粮调〔2018〕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是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2004年开始,国家粮食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国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掌握了粮油生产、流通、消费和库存等基本状况,但也存在基础调查数据质量不高、调查结果的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为增强调查方案的科学性,提高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国家粮食局修订完善了调查方案。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24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度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一)仍按原方案执行。2017年度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仍按原方案原方法开展。以2017年12月31日为调查时点,按照《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2017-2018年度)〉的通知》(闽粮调〔2016〕249号)有关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方案要求,调查2017年度主要粮油品种的消费量、库存量等数据。供需平衡调查不仅要掌握粮油产量、省外调入、进口、消费、库存等数据,还要调查掌握省际间流量流向情况,确保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分析区域粮油供需平衡特点与趋势。

  (二)调查进度及报送时间要求。各地务必在2018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调查人员培训,收集整理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粮油收支台账,对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以及未纳入日常报表填报范围的非国有企业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采集样本数据。其抽样比例按照0.3‰~0.5‰确定,切实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和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做好调查样本的信息汇总,并连同调查表一并报送。2018年2月底前完成基础调查数据的处理、汇总和资料整理。2017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数据的汇总仍使用用友软件“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V3.0版”。3月15日前完成总量数据推导、审核和评估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同时,将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的基础调查数据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上直报我局,并更新市县辖区概况表。

  (三)严格使用并落实调查经费。2017年省粮食局已拨付了各地供需平衡调查专项经费,其中乡村调查户每户补贴标准250元、城镇调查户每户补贴标准200元,调查员补贴标准按每户60元。各地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将调查专款拨付到各调查对象,扎实开展调查工作。鉴于调查内容多、样本量大、人工成本上升等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落实调查所需各项经费,确保统计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2018年度粮油供需调查的准备工作

  2018年度粮油供需调查按修订后的新方案(见附件3)实施,各地要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一)重新抽选建立城乡居民户固定调查点。各地市粮食局要严格按照新方案,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力量强、业务水平高的城区和调查县,布置调查任务,分解样本数量。承担调查任务的城区和调查县,要按规定数量和方法抽取样本,建立城镇、乡村居民户固定调查点(见附件3),并将固定调查点的基本情况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上直报。

  (二)印制发放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为规范城乡居民调查户台账填写,有效控制基础调查数据质量,我局制定印发了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样式见附件4),各地市要及时发放给调查户,并做好填写指导。

  (三)做好调查人员培训,争取经费支持。各地市粮食局要抓紧组织培训,使调查人员准确掌握新方案,深刻理解指标内涵。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如实反映调查工作的意义和内容,积极争取调查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是粮油供需调查新旧方案的转换衔接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组织落实。各地市粮食局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业务指导,督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各地在开展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调控处联系。

  联系人:练丽珍,电话:0591-87524102,张素萍,电话:0591-22026558。

  附件:

  1.2017年度各类粮油企业粮食油脂油料收支情况年报表

  2.2017年度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资料表

  3.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3-1.样本抽选和总体推算方法

  3-2.福建分层表--按乡村人均粮食产量分层

  3-3.城乡居民户福建省抽样情况表

  3-4.城镇居民户分地市抽样情况表

  3-5.乡村居民户分层抽样情况表

  3-6.2018年乡村居民户调查样本数

  4.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样式)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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