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8-01-25 点击:1909
各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54号)要求,我局对自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未列入上述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
1.继续有效的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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