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的通报(办字〔2017〕163号)

来源: 工商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10-31 点击:1357

发布单位:工商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9-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办字〔2017〕16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为促进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结合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总局制定下发了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并召开全国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特点,在突出总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基础上,纷纷制定工作意见和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细化落实本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和关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上半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5万件,办结案件2.2万件,涉案金额2.4亿元。

  二、持续精准发力,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各项整治工作

  各地按照总局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各项整治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北京市工商局重点加强“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打击侵权假冒整治工作,强化对秀水街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确保论坛期间市场经济秩序良好。

  河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共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333件,案值165.44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加强对口岸专业市场的检查,主要涉及服装、鞋帽、工艺品、玩具等轻工产品,有效净化口岸市场环境。

  吉林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百日行动”,重点整顿种子、肥料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销售质量不合格肥料等违法行为, 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26件,案值221.8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黑龙江省工商局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进驻“第四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暨第二十八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设立投诉举报台,对商标知识产权开展保护工作。

  江苏省工商局以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假保优“锲石”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侵权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安徽省工商局组织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傍名牌、商标侵权假冒、销售不合格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大要案4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

  江西省工商局加强对基层商标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定实施《基层商标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排查和防控商标监管风险集中行动,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排除假冒侵权行为风险点;排查印制企业,从源头上排除侵权假冒风险;排查商标代理机构,促进商标代理业健康发展;排查网络交易平台,严厉打击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

  河南省工商局针对网络媒体报道春节期间河南个别地方农村集市出现销售假冒知名饮料、傍名牌包装食品现象,组织相关市县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农村市场假冒名牌食品饮料专项整治,共立案145起。

  湖北省工商局深入推进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湖南省工商局启动为期5个月的 “红盾利剑”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网络市场、监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保护商标专用权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八大整治行动、四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的拳头和声势。

  广东省工商局切实加强商标执法,上半年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93件,案值26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7件;其中共查处侵犯港澳台和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案件869件,案值206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1件。

  重庆市工商局开展“双打”促“双创”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同步,打击与防范并举,深挖侵权产品的生产、批发、仓储窝点,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形成对侵权假冒商品的全链条打击。

  四川省工商局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为期100天的以“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为主题的“红盾春雷行动2017”,扎实开展 “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个子行动,四川各地还自选1-2个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工商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特供”“专供”违法广告整治。

  云南省工商局积极争取总局重视支持,在全国集中部署开展了保护“云天化”系列品牌专项行动,维护了云南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以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仿冒、误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青海省工商局开展“反欺诈、打侵权、保权益”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宁夏自治区工商局开展 “盐池滩羊”等驰名商标保护行动,对39户未经许可擅自悬挂“盐池滩羊”门头牌匾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变更字号名称的17家。

  三、严查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

  2017年上半年,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密切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市场上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2017年上半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788件,案值12637.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3件。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在统一时间、处罚标准、鉴别证据的情况下,经商标权人配合,对天津辖区内的王顶堤商贸城(新万隆大胡同)、古文化街和鼓楼商贸街7户涉嫌经营侵犯“一得阁”“北京”注册商标专用权墨汁的商家,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鉴定,共查获侵权商品1107件。

  山西省工商局抽调业务骨干协同太原钢铁公司赶赴广东,协调当地工商部门对该举报线索进行查处,在广东省工商局的协调下,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击,在东莞市某镇的一大型物流园仓库内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太钢牌”冷轧卷板252卷,约1600吨,涉案金额5400余万元。现涉嫌假冒产品已封存,该案正按相关司法程序进行查办。

  江苏工商省、市、区、镇四级的执法人员联合行动,一同捣毁了常州一制售假冒汽配产品的窝点,查货涉嫌侵犯“一汽图形”“解放”“LDB”商标专用权各类汽车配件近2700件,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建筑工程领域侵犯“KOHLER”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件,涉案金额260余万元,科勒(中国)公司特赠“擎金剑荡平假冒,铸红盾保护知产”的牌匾。

  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针对2017年1月16日有关媒体报道了“莆田假鞋”的相关问题后,1月16日当晚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对媒体曝光的物流快递区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用实际行动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共立案查处5起鞋类商标侵权案件,查扣鞋服物品210双(件)。同时,对周边鞋服销售集散地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假冒商标侵权案件3件,假冒商标成品鞋1500余双。

  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查获大量假冒纪梵希、海蓝之谜、科颜氏、组玛龙、馥蕾诗、SK-Ⅱ6个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取缔3个分装、经营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山东省工商局根据河北养元公司投诉,现场调度夏津县工商局并协调县公安局、食药局等部门对夏津三家涉嫌侵权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当场查获涉嫌侵犯“六个核桃”商标专用权产品7790箱及大量与知名乳制品、饮料品牌近似的包装材料。

  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牵头,会同绵阳、遂宁、苍溪等地工商部门组成7个专案组,在同一时间对省内8个涉嫌侵权门店和泸州好窖香酒类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查处,将该公司利用互联网和加盟店线上线下侵犯“泸州老窖”商标专用权系列案连根拔起,共计没收侵权酒3.4万斤,价值300余万元,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四、推进监管创新,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果

  各地高度重视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建设,探索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在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落实两法衔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工作宣传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进一步推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合力。

  (一)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等七市工商局签约商标品牌区域协作备忘录,达成建立区域商标品牌保护联络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等三项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地区品牌发展,降低企业外埠维权成本提供助力。上海市工商局请求总局商标局协调相关省市开展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凤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江苏省工商局依托长三角、淮海经济协作区等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络,加强区域协作,帮助“富春”、“康沃”等商标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行动。广东省工商局加强与海关部门合作,收到香港海关提供案件线索7宗,其中涉及广东企业线索3宗。

  (二)深化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召开了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座谈会,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情况、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起草了《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关于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江苏省工商局与省公安厅专题召开商标协作保护座谈会,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等四项商标保护长效协作机制,双方联合执法,成功端掉“百丽”售假窝点。四川省工商局组织召开2017年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衔接座谈会,与省高院、成都中院法官探讨交流商标专用权保护典型案件。甘肃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和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立案程序、协调配合、法律监督、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新疆自治区工商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发布了《关于加强合作共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协调机制的备忘录》,推进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

  (三)加强与权利人企业的交流互动。上海市工商局邀请相关涉外高知名度商标权利人共同组织召开商品真伪鉴别培训会。江苏省工商局成立重点保护企业打假保优协作领导小组,建立全省重点保护企业打假保优协作网,对130家高知名度商标企业实施重点保护。山东省工商局建立政企联合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在工商部门和企业分别设立打假维权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作机制和知名商品认定机制,以辖区内有保护需求的知名企业、品牌、老字号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湖北省工商系统突出加强与全国知名品牌企业的联合协作,组织策划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手“订单”打假行动。陕西省工商局已同省内15家注册商标拥有量较多的重点企业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合作协议,采取省内“上下联动、严格执法”,省外“注重协调、专项整治”,境外“加强合作、联手打假”的维权方式,不断探索建立政府和市场主体联动协作、工商全面统筹、境内境外协查等维权机制。

  (四)创新推进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浙江省工商局以创新网络执法机制为抓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工商部门、阿里巴巴平台、知名企业等三方政企协作初步形成,实现“执法力量+技术优势+市场预警”的合作共赢。安徽省工商局及时处理阿里巴巴集团移交的案件线索7件,初步建立了与平台联合打假、案件协查机制。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对自治区双打办转来阿里巴巴集团提供的互联网假冒侵权案件5条线索积极研究梳理,通过技术手段对涉嫌网店相关内容进行固定,并将案源移交属地工商部门。海南省工商部门根据消费者在淘宝网上购买到假冒金椰子苗的投诉,积极协助消费者收集寻找维权证据,移送淘宝网所在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并配合其进行处理,淘宝网承诺对消费者先行赔付。

  (五)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各地坚持集中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媒体专栏、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最新部署、政策措施、执法动态、典型案例,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度。北京市工商局举行大规模假冒伪劣商标罚没物品无害化集中销毁活动,共38类商品、68个品牌、价值560余万元的罚没物品被集中销毁。上海市工商局制作《对话商标》系列短片在全市交通移动媒体滚动播放,宣传普及商标知识。浙江省工商局、重庆市工商局发布2016年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福建省工商局开展了“尊重保护商标权 护航金砖会晤”主题宣传周活动。湖北省工商局在《湖北日报》开辟 “工商打假进行时” 专栏,公布省工商局“你点题,我打假”线索征集网址。

  附件: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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