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7-10-16 点击:25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品电烤炉产品审查部:
现将《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发布实施。请各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受理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企业的换(取)证申请。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由“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食品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
附件: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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