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7〕550号)

来源: 广东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09-29 点击:1045

发布单位: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农办〔2017〕55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醒,强化政治意识

  今年国庆长假恰逢中秋佳节,是农产品消费旺季,也处于特别防护期。抓好这一重要时段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农牧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农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克服工作中盲目乐观、麻痹厌战情绪,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这个底线,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农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深入排查,抓好隐患治理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级农牧部门一把手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下沉基层一线检查督导,开展明查暗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治重大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保持信息通畅,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置

  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节期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信息联络及时,报送渠道畅通。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省农业厅安委会将组织对重点市县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督导。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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