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 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65号)

来源: 质检总局 更新时间:2017-09-05 点击:1567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2017-08-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7年第6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中哈、中坦检验检疫部门协商,确定了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进口。

  附件:

  1. 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2.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

  3.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

  4.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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