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04 点击:1420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食品相关产品从生产到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专项调查分析,找到生产全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并有针对性提出危害防范管理措施,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二、调查对象
本市企业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包括塑料保鲜膜袋、食品包装纸、食品接触用油墨等3类。其中,发证产品的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重点放在发证审查细则要求未涵盖的内容。
三、调查内容
本次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重点包括如下内容:
(一)我国现行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国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关舆情;
(二)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行业状况;
(三)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产品标识、产品检验、管理体系等生产全过程危害因素控制状况;
(四)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点,及控制危害因素点的可行性建议。
四、承担单位
本次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3家单位分别承担,具体项目分工见附表。
五、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6月底前)
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申报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项目方案,并对方案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结果确定立项项目。中标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方案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细化的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7月初至9月底)
项目承担机构根据我局下达的任务,正式开展危害专项因素分析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走访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赴企业生产现场开展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对食品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对相关调查、检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召开专家分析会,对危害因素进行研判。
(三)工作总结(9月底至10月中旬)
项目承担机构根据调查分析结果,编写危害因素专项调查报告,重点突出行业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害因素,并对企业生产、政府监管、消费者使用等方面提出有效建议。同时,在我局监督下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专家评审,完成项目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机构要加强组织,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加强与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协会交流和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对调查分析工作中获取的有关数据、分析结果等信息应严格管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涉及抽样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买样。
(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协助项目承担机构做好辖区内专项调查工作。对在专项调查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通报我局。
(三)请各项目承担机构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调查分析报告书面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相关的调查、检验等数据原始档案应留存备查。
联系人:王宝斌联系电话:34601471
电子邮箱:bbwang@shzj.gov.cn
附件:2017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项目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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