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28 点击:1112
各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7]126号)要求,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有效衔接,我委制定了《2017年广西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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