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茶卡盐等3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通知(2017年第1号)

更新时间:2017-07-20 点击:950

发布单位: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7-07-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7年第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卫食品[2014]25号)规定,经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企业)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青海省卫生计生监督网站对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食品生产企业修订的《茶卡盐》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示30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未提出质疑,现将修订的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如下。

序号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名称

企业单位名称

标准备案编号

备案有效期限

1

茶卡盐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DBS63/0001-2017

2017年7月5日-2022年7月5日

2

沙棘果醋(饮料)

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DBS63/0002-2017

3

沙棘果酒

DBS63/0003-2017

 

    该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特此公告。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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