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标准[2017]2号)

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2-13 点击:1037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2-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标准[2017]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委办局,各集团公司,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2017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天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做好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联系人: 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133

  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2017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天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做好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立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以及美丽天津和安全天津建设等我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加强项目预研,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标准立项更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突出重点,重大项目优先。重点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安排涉及京津冀发展、绿色供应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以及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及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的标准专项予以优先安排。

  (三)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突出地方标准公益性需求,加强与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衔接,强化标准分类管理,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不断推进改革后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建设。

  二、立项重点

  (一)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包括日用品、家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体育用品、老年人和康复辅助用品、传统文化及旅游产品等重点消费品以及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工程和船舶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装备制造领域的通用质量要求、基础工艺工装、配套检测方法等标准。

  (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所需的重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包括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社区建设、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

  (三)自贸区建设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包括投资管理、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科技服务与科技金融便利化、园区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以及制度创新、改革创新相关标准。

  (四)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用能评估及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绿色供应链、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

  (五)公共安全。包括公共安全管理及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测技术。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城市供水和排水、劳动防护用品、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标准。

  (六)新能源、新材料。主要涉及再生能源、能量高效存储及转化技术、节能技术、半导体照明、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与轻质材料、新型光电磁功能材料、催化材料与分离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七)现代服务业。涉及旅游、养老、家政、物业、商贸、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及设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八)现代农业。包括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安全控制、畜牧水产品养殖技术、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转基因检测、植物检疫及其除害处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物联网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林业、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籽种、农业生产加工技术、农业生产环境、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政府部门管理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强对申报项目就法律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认真科学的论证、评估。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机构要为申报单位和政府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各委办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编制《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jaic.gov.cn) 下载。下载路径为: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地方标准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统一提交。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一式一份)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申报时间:2017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截止,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地方标准审查中心)。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邮编:300041

  联系人:刘璟

  电话: 27113030

  邮箱: liuj@tjtsi.ac.cn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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