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核准203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6年第129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7-01-06 点击:994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129号
实施日期: 2016-12-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饶阳葡萄、赞皇大枣、大连海参、盘锦泥鳅、要路沟小米、盘锦大米、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延边大米、乾安黄小米、万昌大米、通化山葡萄酒、松花砚、松花石、通河大米、方正大米、雨花茶、天柱山瓜蒌籽、太平猴魁茶、黄山毛峰茶、安茶、砀山酥梨、霍山石斛、霍山黄芽、西山焦枣、福鼎白茶、浦城薏米、建莲、尤溪金柑、闽笋干、河龙贡米、永泰山茶油、永春篾香、商洲枳壳、威海无花果、绣林玉液、梅子贡茶、房县黄酒、羊楼洞砖茶(洞茶)、新会陈皮、新会柑、儋州粽子、坭兴陶、田东香芒、宜宾酒、老鹰茶、宣汉牛肉、红原牦牛奶、泸州酒、蒲江雀舌、蒲江猕猴桃、崇州牛尾笋、富顺香辣酱、米易红糖、先市酱油、邛酒、邛崃黑茶、都江堰猕猴桃、德江天麻、修文猕猴桃、茅贡米、六枝龙胆草、落别樱桃、宁夏枸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吐鲁番葡萄干等产品的19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生产神池胡油、太平猴魁茶、黄山毛峰茶、石台富硒茶、建莲、新兴排米粉等产品的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1. 197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2. 6家核准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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