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6]116号)

更新时间:2016-12-09 点击:4704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1-08
失效/废止日期: 2018-10-31
发布文号:安监总统计[2016]116号
实施日期: 2016-11-08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014年9月18日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4〕104号)同时废止。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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