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1-02 点击:26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水平,规范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组织修订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2016年11月18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征求意见稿文本,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张明,010-59285179。
电子邮箱:zm@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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