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6-10-13 点击:939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总局制定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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