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设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管理办法意见的函(疫控(信)函[2016]180号)

更新时间:2016-09-27 点击:1130

发布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9-26
失效/废止日期: 2016-10-20
发布文号:疫控(信)函[2016]180号
实施日期: 2016-09-2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的业务管理,我中心起草了《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设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数据库对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动物标识专用二维条形码编解码及摄像识读软件授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ziqi_ruc@163.com。

  联系人:赵子琪

  联系电话:010—59194601,59194711(传真)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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