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6-09-12 点击: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了全面总结“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宣传成效,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研,全面总结
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对照《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各项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实地调研、会议交流、材料报送和调度会商等方式,全面总结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采取的重大措施。地方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部署、组织领导、资源整合、政策扶持、机制创新、督查指导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文件或采取的重大措施。
(二)开展的重要活动。围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技术路径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的工作部署、示范创建、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题宣传等活动。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各地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能力建设、扶持发展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创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覆盖率、减少病虫防治次数、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先进典型案例可单独形成总结材料。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实施“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统一口径,科学调度
为科学反映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成效,拟建立和完善一套方法科学、口径统一的病虫防治与农药使用情况调度制度。
(一)调度内容。包括各地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发展、植保机械装备水平、综合防控技术应用、农药使用量、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资金投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度系统。我部将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中开发“农作物病虫防治与农药使用情况调度”模块,具体应用方法将另行通知。
(三)调度时间。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利用调度系统填报。10月30日后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
三、创新方式,宣传引导
为进一步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到2020年为止,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宣传月活动。
(二)宣传重点。各地实施“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目标任务、技术路径、扶持政策、重大措施、主要成效、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组织方式。我司植保植检处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相关处,组织中央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和系列宣传。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也要同时组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当年本省(区、市)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报送我司。并同步填报《农作物病虫防治与农药使用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
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黄绍哲 010-59191695
全国农技中心农药与药械处:熊延坤 010-59194523
全国农技中心病虫害防治处:赵中华 010-59194531
全国农技中心病虫害测报处:黄 冲 010-59194520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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