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医药便函[2016]648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6-08-08 点击:1093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16-08-05
失效/废止日期: 2016-08-11
发布文号:农医药便函[2016]648号
实施日期: 2016-08-05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苗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8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部兽医局

  2016年8月5日

  附件:口蹄疫禽流感设置规划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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