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更新时间:2016-06-14 点击:1285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2016-06-12
失效/废止日期: 2016-06-3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6-06-12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深入推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3),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沈志达、郭瑾珑

  联系电话:(010)66556273

  传 真:(010)66556236

  电子邮箱:sszhc@me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 赵丽娜、王海燕

  联系电话:(010)84926324

  传 真:(010)84923543

  电子邮箱:zhaoln@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附件:

  1.《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修改意见建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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