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5-09 点击:879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安全监管总局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中央单位、地方政府、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意见,并赴地方调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6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gyj@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