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美国苜蓿草检出转基因成分的警示通报(质检动警[2016]第15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6-04-06 点击:1321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4-01
失效/废止日期: 2016-10-01
发布文号:质检动警[2016]第15号
实施日期: 2016-04-01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标 题

关于进口美国苜蓿草检出转基因成分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近期,福建、天津检验检疫局在美国输华申报为非转基因的紫苜蓿干草中,连续检出未经中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经鉴定属J101/J163品系及FMV35S启动子、CP4-EPSPS基因。

涉及产品(HS编码)

苜蓿草

1214900001

 涉及国家或地区

美国

预警措施

1.加强对美国输华苜蓿草的转基因筛查检测力度,如检出我国未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相关货物均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2.一旦发现问题,企业应于2个月内依法处理不合格货物,对不能履行和及时兑现承诺的企业,要暂停其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受理。

备 注

本警示通报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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