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进口泰国酸橙检验检疫的警示通报(质检动警[2016]第1号)

更新时间:2016-02-18 点击:1009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1-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动警[2016]第1号
实施日期: 2016-07-2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

  质检动警【2016】第 1 号  2016年1月22日

标 题

  关于加强对进口泰国酸橙检验检疫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近期,上海检验检疫局连续两次在泰国输华酸橙上截获我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柑橘溃疡病菌(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 citri)。上海局已按规定对相关货物实施销毁处理。

涉及产品

(HS编码)

 酸橙 0805500000

涉及国家或地区

 泰国

预警措施

1.各局需加强对泰国输华酸橙的检验检疫,如发现柑橘溃疡病菌疑似症状,及时取样送检,在实验室检测期间,货物不得放行。

2.一旦确认为柑橘溃疡病菌的,对相关货物一律采取退运或销毁处理。请各局及时将有关检测结果报送总局。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总局动植司联系。

3.本警示通报有效期6个月。

备 注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